按照《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》(财教〔2024〕181号)规定,为加强我校国家助学金的管理,确保助学金政策顺利实施,根据财政部、教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》及关于印发《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财教 〔2013〕110号)精神,特制定本办法。
附件:山东省济宁卫生学校助学金管理办法.pdf